字与墨>穿越历史>掌金娇 > 第一百二十七章 纨绔子弟苏世子
    深山之处,一头麋鹿正在溪边喝水。

    苏炎悄悄驾着马靠近,他看着那头麋鹿,愉悦的轻哼一声,扬眉举箭拉弓。

    “咻……”

    一支铁箭射中那只麋鹿。

    左前方,一位青衣少女朝麋鹿奔了过去,连蹦带跳的。

    在军中严肃惯了的苏炎皱眉,扫兴收弓。哪里蹦出来的野姑娘,抢了他看上的猎物。

    宋戈雅摸着麋鹿道:“罪过罪过,不过你不会死的,等我拿到白玉彩头,就放了你。”说完还摸了摸它的头。

    “姐姐……”刚才跟着宋戈雅藏在一起的小少年,一脸为难的提醒着自己姐姐,后面有个很凶恶的人在看着她。

    宋戈雅回头看自己弟弟,瞥见那高大马匹上的男子,被吓了一跳。他睁着一双宛如阴鸷的眼睛,面露不悦地看着她,下意识的,宋戈雅将麋鹿挡在身后。

    这名男子很显然也看上了麋鹿,不过被她抢先了。

    他头戴着金镶白玉冠,身着缂丝骑装,腰配白玉之环,左佩一把大刀,骏马右侧挂着

    箭筒。面容严肃,神情略微凶狠。缂丝之物,多是皇室贵胄子弟相用。一件衣服,绣娘需要几年甚至是十年才能做得一件。

    他是自己惹不起的大人物。

    宋戈雅惊慌低头道:“不知公子看上了这猎物,实在是罪过,公子若还想要这猎物,小女子可以相送于公子。”

    贵胄之家的公子哥,都是爱要面子的吧!

    苏炎轻轻冷哼一声,这姑娘牙尖嘴利的,跟乐华一个派子的人。刚刚他都听见了,她想要赢得那个白玉首饰套件,明明不会放手这个猎物,却把话说得冠冕堂皇,等着他礼貌拒绝她的好意。

    嘴巴上说好话,把他捧得高高的,实则是抓住了别人心里在想什么,然后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
    被乐华整得稀惨,卖身十年。这一次,可不能输给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