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与墨>科幻灵异>摇滚教父 > 第474章 出事了?
    阿拉斯加是北美五十个州中仅有的两个海外州之一,同时也是面积最为辽阔的一个,比东三省加起来还要大上五分之一。

    不过乐队巡演的目的地,并非是距离北极只有一个海峡之隔的巴罗,而是阿拉斯加南方,靠近太平洋海岸的城市安克雷奇。

    选择这里,一方面是因为安克雷奇的人口比较多,阿拉斯加全州大约七十万人口中,有接近一半都生活在安克雷奇或者附近的小镇上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乐队也没有兴趣去北冰洋沿岸,感受来自北极圈的严寒。

    就像格兰陵岛的演出一样,乐队的目的地同样是格兰陵最南部的港口城市。

    据说在阿拉斯加最北部,经常可以用肉眼看到北极的极光,非常的壮观。

    但再美的景色,如果要让自己遭罪,被寒风和暴雪摧残一番,无论是罗杰,还是安妮和胖子,都没有那个雅兴。

    一月底的天气已经开始有了转暖的迹象,但在这样的高纬度地区,气温也常常保持在零下。

    在制订巡演计划的时候,考虑到北部的气候问题,这一段的行程难得地放缓了节奏,每一站的休息时间都比那些低维度城市多了1~2天。

    刚刚抵达阿拉斯加的第一天,乐队自然没有任何的排练任务。

    胖子身上的脂肪,天然就是对抗寒冷的最佳保护,这个不怕冷的家伙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酒店,说是要去“采风”。

    罗杰也醒得很早,不过却没有出门的兴致,无聊之下,干脆拿起贝斯,在房间里随意地弹奏着。

    算不上是练习,只能说是消遣。

    不考虑任何技法、乐理、或者其它有的没的,肆意地即兴弹奏,想到哪就弹到哪。

    多少能起到一些保持手感的效果,但更多地还是为了打发时间的玩乐。

    每一个乐手都会这么做,区别只在于是偶尔,还是经常如此。

    通常而言,一支乐队中,负责作品创作的那位乐手,或许会尝试得更多一些。

    在这种全无目的的即兴演奏中,偶尔就有可能得到一段不错的旋律,加以改编和扩充,就会成为一支完整的歌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