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芝加哥人。
和大多数本地人一样,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并不喜欢自己长大的这座城市,因为这里几乎集中了这个国度所有的冲突和矛盾。
肤色矛盾、阶级斗争、信仰冲突……
你可以在这里找到任何引发治安动荡的因素,这也是为什么芝加哥有着“罪恶之城”的称号。
不过一个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平头百姓,离开了熟悉的地方,又能去哪呢?
至少这里的工作机会足够多,哪怕收入低了些,工会还时不时号召罢工,导致一年里起码有那么几周时间没有收入,但至少能混口饭吃。
听说洛杉矶、纽约之类的地方,想找一个搬运工的工作都很困难。
贫穷是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最大的困扰,每周拿到薪水,还完高额的按揭和信用卡,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都得掰着手指头数上半天,详细规划好每一美分的去处,才能保证不会饿肚子。
不管是自己的,还是家人的。
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唯一可以享受的娱乐活动,就是廉价的音乐,一张专辑十几美元,可以反复听上好几年。
芝加哥的黑人比例很高,比白人还要多,在大量黑人的影响下,这座城市最流行的是嘻哈、饶舌、rap等黑人音乐。
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搞不清楚这些有什么区别,听起来似乎都是一个样,但并不影响他成为这类音乐的粉丝,购买最多的就是嘻哈巨星“疯狗麦可”的专辑。
当身边的人都在讨论同一个明星、喜欢同一类音乐的时候,任何人都很难不受到影响。
不过在一周之前,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在n娱乐频道看到了一期电视节目,触摸到了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世界。
摇滚的世界。
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第一次发现,原来除了嘻哈之外,还有更加动人的音乐。
如此美妙,如此动人,如此……震撼人心。
在电视上看过这支叫做darkness的乐队的巡演宣传之后,克伦威尔-普利斯特一时冲动,购买了一张巡演门票,来到了芝加哥战士体育场。(nfl芝加哥熊队主场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