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与墨>科幻灵异>大田园 > 第五百一十二章 漏粉
    等到快中午了,田小胖这才领着娃娃军回村。活儿干了多少,大伙也不在乎,主要是这些小病号,在劳动中表现出来的主动意识,很是令人欣慰。

    能不欣慰吗,一通土豆大炮,把花鹦鹉都给从天上击落,把娃子们都兴奋坏了。

    友爱是进步,憎恶也是进步啊,甚至,更能加快这些小病号的康复。

    就是有点苦了花鹦鹉啊,为了这些小娃子,恶鸟它来当,坏事它来做,无私奉献,不计名利,只是一种什么精神?

    用田小胖的话来说:“它本来就是这样的人——这样的鸟啊,完全是本色演出。”

    结果把鹦鹉的主人给气坏了,老道一门嚷嚷着:加钱,必须给俺家的鹦鹉涨工资!

    愣是跟田小胖磨叽了一路,最后把小胖子给逼得没招了:“这个你找俺也没用啊,又不是俺负责发工资,你得找康复中心那边啊。”

    老道还真找去了,理由很充足。即有精神损失费,还有医药费——花鹦鹉的羽毛都打掉好几根呢。

    看在花鹦鹉的治疗效果确实比较突出,康复中心家大业大的,也不在乎这点小钱儿,又给涨了五百块。这样,每个月的工资就到了一千五,比喳喳还高呢。

    老道这才心满意足,回村的时候,特意从道边的葵花地里,掰了一个大毛嗑儿头。

    当地,把向日葵的种子不叫瓜子儿,因为很多瓜的种子都能吃,叫瓜子就混了。不叫瓜子叫啥呢,叫毛嗑儿。

    这个要注意,一定要加上儿化音,这才正宗呢。不信,你把“毛嗑”和“毛嗑儿”都读出声试试,后者可有感觉了呢。

    至于为啥叫毛嗑儿,田小胖也听包大明白讲过:说是以前东北这嘎达,不是老毛子多吗。而老毛子又比较喜欢嗑瓜子,所以就把瓜子叫“毛嗑儿”了。

    这个说法倒是挺有意思的,不过呢,老毛子到底喜不喜欢嗑瓜子,小胖子也不知道。反正呢,他二徒弟伊万诺夫是不怎么太喜欢嗑瓜子的。

    倒是当地人比较喜欢,尤其冬天农闲的时候,都喜欢装一挎兜毛嗑儿,一来是闲嘎达牙,二来呢,冬天吃两顿饭,这个多少也能顶点饿。

    根据田小胖的观察,毛嗑儿的说法,应该是向日葵在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,大人小孩就喜欢把向日葵头用镰刀割下来一个,然后把圆盘表面的那些东西敲掉,再把向日葵头掰成两半,用手扒拉下来一粒粒的种子,嗑着吃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瓜子,还没完全成熟,外皮甚至都比较软。小孩子嫌扒皮麻烦,直接塞嘴里,连皮儿都一起嚼着吃了。

    而里面的瓜子仁呢,也比较软嫩,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。小娃子放牛的时候,都喜欢整个向日葵头,吃着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