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年后。

    伦敦。

    留学生聚会。

    桌上摆满了酒瓶和快餐盒,音响正在播放闹哄哄的音乐。宿婉窝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看书,社交活动不可避免,幸好他们都知道她不爱热闹,不会捉着她烦。

    “婉婉!”坐在对面的女孩拿着玻璃杯,因为音乐声,说话的嗓门不得已大了一些,“你打算回国了吗?”

    宿婉点头。

    少女的青涩与稚嫩渐渐从脸上褪去,清绝美丽的容颜长开了,愈发地光彩夺目,令人移不开视线。

    就像在这场聚会中,有几个男生瞟过宿婉的视线中不带丝毫的心猿意马。

    “好可惜啊,怎么想要回去了?”

    宿婉看着书,心思却完全不在书的内容上。闻言她顿了顿,说道:“只不过是读书而已,去哪里都是读,没有继续进修的打算。”

    “皮特教授这么看重你,你走了,他估计要哭死。”

    宿婉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“喝点饮料吗?”

    “我只喝汽水,谢谢。”

    宿婉接过汽水喝了一口,虎口处隐约的伤痕被对方看得清清楚楚。伤痕并不深,只是浅浅一道,却因为宿婉的皮肤实在太过白皙无暇,才显得如此突兀。

    女生多看了一眼,忍不住问道:“说真的,我好奇好久了,你的手上为什么会有伤痕?是受过伤吗?”

    “啊,这个。”

    迎着对方的视线,宿婉收了收手腕,放在腿上,素净洁白的手指在黑色呢绒裤上显得如此纤长优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