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神俊的不要不要的。
要是不看它那对儿长长的毛驴耳朵,真会认为它是一匹血统不凡的骏马。
王欢切了一声:“你给它洗个什么劲儿,反正一会还要赶路,它总是要脏的。”
王小红抚摸着小灰绸缎般的皮毛摇头:“不会的,还是像之前那样赶路啊,小灰扛着我,你扛着小灰。”
王欢都想骂街了。
确实,之前他们真的那么赶路过。
没办法,小灰当时毕竟只是一头普通的毛驴,走不快,王欢为了赶路,就扛过它一段时间。
王欢无奈道:“那可不成了,之前能那么赶路,是因为大路上的行人不多,那时候接近边境,又兵荒马乱的,而现在,我们距离中南王都不远,路上行人必定数量不少,可不能那样了。”
王小红顿时心疼的抚摸着小灰的脖颈:“那可要辛苦你了。”
王欢恨呐……哦,我扛着驴和你跑就不辛苦啦?
哎,算了。
王欢整理一下心情,走到湖水边,拿澄澈的湖水当镜子,照了照自己。
现在的他,已经换了一副外表,变成了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模样。
皮肤黝黑,面容木讷,穿了一身力巴穿的短打,露出两条有力的粗壮手臂。
这副样子,一看就是经常干力气活的苦人儿。
而王小红,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衣着利索,面容一般的年轻女子样子。
之前的行商身份已经不能再用,于是王欢便提议二人化为身份完全不同的一对主仆。
对外就说,因为龙腾战乱,他们是从龙腾帝国跑出来逃难投靠亲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