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冬素赶紧去抚平被他弄乱的额前发,看在你送我一匹马的份上,就不跟你计较了。
沈冬素是真的很喜欢胭脂,回程都不想坐车了。
有了刚刚被凌墨萧带着,风驰电掣般的骑行,现在骑在胭脂背上慢慢走,她根本不害怕。
凌墨萧见她不想坐车,自己也骑马与她并行,小丫头笑得眼睛弯弯,像两弯新月。
还不如低头跟胭脂说话,这哪里是养马,跟养宠物一样。
凌墨萧想到几天后就要出发去京城,小丫头从小没离开过家乡,也不知会不会害怕?
便问道:“此去京城,最少三、五年才能回来,你若想家,到时候可以把沈家人接到京城。”
沈冬素心道,是你三、五年才能回封地,而我,三年期满就能回来了啊!全当去外地工作三年。
摇头笑道:“不用,我阿爷说了,我家人都是本分的农户,去京城反而不习惯。”
“那你可想带个家人同行?你的兄长或是弟弟,可以到京城读书。”
沈冬素再次笑道:“我带莫表哥同行啊!”
凌墨萧心中一顿,他知道小丫头是没有跟他交心,总在想后路,所以不想把家人牵扯进来。
看来只有帮她把蔡沅的事解决了,她才会全身心地信任自己。
三天新婚生活转眼即过,接下来两个夜里,沈冬素醒来发现自己就在里面的被窝。
只是她很疑惑,为何半夜半梦半醒间,总觉得抱了一个人形暖炉。
肯定是跟大莲睡久了,天天抱着她睡,连做梦都梦到她。
凌墨萧又发现小丫头一个优点,那就睡觉是睡得真香啊!
跟她吃饭一样香,和她同桌吃饭,能让人多吃两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