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与墨>玄幻奇幻>[主攻]穿成炮灰后把主角攻艹翻了 > 81我毕竟是个商人(剧情)
    可怜的小美人等错了对象,命运哪里有资格审判他,能审判他的,只有我啊。

    我似笑非笑的回以他的注视,问道:“你真以为进入易感期之后的叔叔对你好,是因为是你的撒娇小任性?”

    闻言,他缓缓眨了眨眼睛,困惑的不自觉微微偏了偏头。

    “错了,”我松开他的下巴,屈指刮了刮他的小巧鼻头,认真的凝望着他:“叔叔喜欢的,一直都是那个把叔叔当做人生中第一束光芒,最后终于等到了叔叔将他从苦难中救赎出来的漂亮老婆呀。”

    “更准确来说,是那个满心满眼都是我,毫无保留将自己交给我的小娇妻。”

    像是在表演一场话剧,在这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舞台,我向他娓娓道来。

    “在你易感期的三天之中,在小娇妻的爱情故事里,他的周叔叔是灰暗人生中突然出现的一道耀目圣光,曾短暂的给予下一丁点的温暖,让他可以熬过漫漫时光,直到某一天彻底照耀在他的身上,救赎他脱离苦海。”

    那份在信息素支配下产生的感情那样真挚,让人不忍心打破他的幻想,从而假戏真做,一步一步深陷进去。

    我早就知道他的过往凄惨,一直都不以为意,可在他对我诉说时,那双满是柔情蜜意的双眸就那样爱恋的望着我,让我难以抑制的对他产生了怜惜。

    当你开始为你的所有物产生心理触动时,就已经足以说明了你的在意。

    为什么一定要给喜欢加上一个另有所图的前提?

    “你总觉得我在把你当成谁谁的替身,可喜欢上一个人哪有那么多的理由?”

    我饶有兴致的盯着他,反问道:“难道你能说的上来,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叔叔,是因为信息素,因为易感期,还是因为叔叔后来对你的好?如果因为后来的好,那之前的坏又该怎么算?”

    闻言,漂亮宝贝瞬间瞪大了眼睛,瞳孔轻颤,一副反应不过来的样子。

    我则是轻轻叹息一声,有些无奈的继续开口:“你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,你总是这样畏首畏尾的胡思乱想,却对最本质的东西视而不见,如果你非要一个理由,那叔叔也只能告诉你,我喜欢的,正是喜欢着我的你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撒娇卖乖,言听计从,这些可能是附加分数,但影响不了最终的结局。”

    我确实喜欢乖巧懂事任我摆布的小玩具,可如果他只有这两个特点,那也就是个玩物罢了,毕竟作为一个商人,若是他没有付出令我满意的价码,我自然也不会给予相应的回报。

    相当于等价交换,真心换真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