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弘毅随即握住艾小雨的手,轻轻往上一举,微笑说道:“王浩东同学,小雨只是害羞而已。”
这句话,却是用的普通话。
每个人都能听得懂。
不等王浩东开口,刘弘毅随即说道:“难得大家那么喜欢英语,那我就献个丑,给大家朗诵一首英文诗歌吧……”
“TheChaos……”
“NowIsurelywillnotplagueyou……”
好吧,刘教授直接给人甩了个王炸。
这首英文诗歌,是公认最难的,因为其集合了常见的易错发音词汇而闻名,自1920年发表后,已经成为美国ESL(非母语英语)课堂普遍学习的课文。
刘弘毅当初就苦练过这首英文诗歌,让自己的口语水平有了极大提升。
不料在这里用上了。
听着刘弘毅流利无比的背诵,完全不懂的人倒也罢了,只觉得他口语厉害,但那些有一定口语基础的同学,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,望向刘弘毅的眼神,变得又惊又佩。
果然不愧是作文上过《群众日报》的天才,连英语口语都如此厉害。
连王浩东都愣住了。
这段时间,他就在下功夫背这首诗,为的是进一步奠定自己在北师大英语角“王者”的地位,谁知他还没背好呢,刘弘毅直接就给他甩过来了。
刘弘毅毫不迟滞,一口气将《TheChaos》全部背诵完毕,最后向大家微微鞠躬致意。
“好……”
人群中响起热烈的叫好声和鼓掌声。
到底都是大学生,对有真本事的人,还是由衷佩服的。